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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树边上的绞架

偶尔着调
10月14日

更新一下

 
神不知鬼不觉的更新一下。证明我还料理着这个部落格。
 
最近网络很流行一个词汇:“悲剧”,或者有变异的写法“杯具”。我不管你出处是在WOW的BBS或者什么地方。我丝毫不装逼的再说一次,这又是大爷我当年玩剩下的牙惠了。
 
06年我开始追一部美剧叫《Everybody Hates Chris》。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都把里面Mr.Omar的口头禅借过来:“Tragic, Tragic”。
 
这才应该是出处,孩子们,晓得了不?
 
另外放出前段时间的比赛录象,剪辑依然是我的合伙人李建伟。
 
 
  
9月6日

闲事一叙

 
我丧失了拍片的主动性和创作的亢奋强度。抱歉了,等我片子的大家可以暂时不用考虑了。
 
我进入了低潮期。
 
我没精打采,对生活丧失信心。
 
我感冒了,鼻炎发作。
 
哪个SB给我降头了,还是给我扎小人了,梦里我会捏爆你的肾!
 
捏捏捏
7月25日

 
这是我学会踢球的第三个年头了吧.
 
上午的比赛里,一个进球,一个头球擦出横梁,一记单刀射高.
 
刚开始苦练技术的时候,我的目标是可以成为一名还算说的过去的后卫.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我的信条变成了:当我开始奔跑,你就准备出丑.
 
是的,27岁了,没有多少青春让我燃烧了.
 
老天啊,请再多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别停下奔跑,我要用脚步踩碎每一个曾经的嘲笑.
7月18日

半日杂记

这是一篇旧文,创作动机也无处可寻。

近日猛听MJ,大家也一起来回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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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情侣都应该是并肩走路的吧,或许是错肩,这样,居于主动地位的人可以将另外一个肩膀半揽在怀里.以显示亲密和一种温柔且无动机的掌控.

当然也还是有另外的方式的.比如一前一后.什么?没见过.你没见过算命的瞎子夫妻么?假装瞎的也算.

我想我应该是避开了人群高峰,在安静的路上完成了从寻找到购买鞋子的过程.在逆行而归的途中,百十对明媚脸庞迎面而来,呼啸经过.

我开始无稽的假设身旁有个姑娘来并肩,没办法错肩.因为我需要一只手来拿东西,另外一只要塞在口袋里取暖.我不是章鱼,那样虽然可能很牛逼的揽住数个姑娘的肩膀,可我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鞋子.

然后我从青石墩旁走过,认真去跟疾速穿行的汽车靠近,还有乞讨的跛子.我设想着这个倒霉的姑娘被绊得鼻青脸肿,撞得头破血流,蹭得邋遢不堪.这可真有趣,真有趣,真他妈有趣.

然后我用口袋仅剩的一块半车费坐了公车.那个虚拟姑娘只能自掏腰包站在车上唯一一个空座位旁边,恩,我占领了空座位.我的鞋子要放在腿上,所以这个有可能成为座位的位置没办法被虚拟姑娘占领.

虚拟姑娘很生气,她走到车尾,故意不看我.那是车最颠的地方,我很乐意在Big Joe Williams的音乐声里看着她随着甲板一样的颠簸上下运动.你可能猜到了,恩,她可足有快190的身高,这样就能反复的撞到车子顶棚.她对于这种局面很不满,想要扭转.于是她好象要走过来.

我把位子让给了一个上年纪的爷爷,可能我陪她站着会稍微安抚下她的心,不过这肯定不能安抚她的头.

她不再生气了,我奇怪于此.我对待她的作法比对我家的仙人掌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会往她头顶浇水.可她几乎就因为在我无端的冷漠之后一个小小的示好举动而平息了激动,女人都是这样么?可真是搞不懂.

我到家了,虚拟姑娘想要一个亲昵的告别仪式.可我没这个习惯.于是我在一个意味深长的虚拟注视下走上楼梯.

这就是我,一个单身无聊青年的买鞋经历.

6月21日

stand by who?maybe me

 
腹稿这东西实在应该算不可靠,半个小时前我还暗自信誓旦旦打算一倾衷肠,脑仁儿里风起云涌的编排文章.现在真成了提笔忘字.我那些个殚精竭虑来的巧妙语句都被蚊子吸血顺走了?
 
这篇文章我的确是早就想写了,<stand by me>名副其实的是我此生最爱的电影,你大可认为这是又一个先入为主的装逼范例,没错,可我就真是不能自拔.我爱这别致的一小时二十八分又四十秒.漂漂亮亮,一句台词,一个场景都割舍不得,这才是艺术品.市井语言来讲,真就如同<水浒>里那鲁达喝令郑屠的"十斤寸金软骨"一般.不带肉腥.
 
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文字我看过一些,不愿置可否.诗无达诂.别说一个小小立场,人长一岁,看问题的角度都可能迥然而异.赶在我二十七岁这年,趁着还能瞅见个菊花,断定青春这小杂种还未走远的时候,写文留作回忆.
 
大部分人,好吧,换个定语.相当一部分人,在欣赏影视作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置换到某个角色中去,感同身受,体味欢乐苦楚.我经常在问自己,尤其是在看这片子的时候:你真的那么想当Gordie,还是说愿意不顾一切的把Gordie的遭遇尽可能在自己身上还原.我不知道,没有答案.
 
第一次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是在小学大概三,四年级.我的童年是什么样的?现在想来,完全能够用那个流行词汇来形容:"飞扬".没办法否认,我就是个早熟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干的每一件事,都彻底的超过了同龄人能够接受的道德标尺.硬要对此没缘由的跋扈解释一下的话,只能归结为我家庭对我的高压教育控制.当然也仅仅是我的父母,在两个姓氏的大家庭里,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爬虫.正如Gordie之于他那完全可以算做混帐的家长来说,是个象局外人的存在,是个和他哥哥相比一文不值的家伙.在一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能觉察到这些冷眼漠视是很有必要愤懑一下的,这值得愤懑,也恰恰可以成为叛逆的动机.这里需要作个注脚,早熟的成因可不简单就是能归结为多看几本书,多接触些超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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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叫杨君的孩子.长的精壮,却眉眼疏细.不清楚原因,反正每次结成小帮派互相玩些战争游戏,我总是和他针锋相对.在暑假的某个下午,我们依旧分成两派,用石子和木棍互相攻击.某颗流弹让我彻底陷入疯狂状态,我拿着一根树枝追逐着敌手,我是期待和杨君一较高下的.我也理所应当的凭借着怒不可遏的气势给他的右耳根留下一道淌着血的伤口.他哭着跑回了家.后来我惶恐的在家里闷了好久,也没有等到诸如他携家属上门一讨公道的局面发生.就这样,暑假结束了.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在课堂上宣布了一件事情:杨君在和家长去青岛旅游的时候,溺水身亡了.我只记得当时自己哭的快要窒息,停不下来.从那个时候起,死亡的可怕和那些愧疚在我心里扎根,破土蔓延而生.我在哭什么?我也不能言尽其详.光是身边的小朋友永远离开自己这一点,就可以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灵魂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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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比一般的孩子更深刻的接近了死亡.我的人生观就拥有了一个更深邃更难以触及的底线-有什么事情能比死亡还要可怕呢.
 
在电视台的译制片栏目里,我断续的看完了<stand by me>.孩子是会在意和自己同龄的生活演绎的,那时我还远不能体会片子所带来的深刻哲理.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个中文配音叫"猪油仔儿"的家伙的故事,英文是"Lardass".尤其是那一段关于轰鸣如火车的肚皮,和畅快喷涌的呕吐物的描写,简直精彩极了.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寻找着蓖麻油,然后炮制那个刺激的混合后生吞鸡蛋的幸福场景.这个故事在当时的我看来,出现在电影里的唯一意义就是传达了四个不得志的孩子的卑微抗争观念,完成了一种纯粹的,简单的,无成本的暴戾输出.
 
的确,一个小学生是表达不出这层含义的,但我,就真的就是想到了这个意思.对于死亡,以及死亡标志的尸体的好奇,在当时的我看来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不过,电影是根据Stephen King的小说<The Body>改编的.在寻觅那具并不太神秘的却又是全片唯一线索的尸体的过程中,四个孩子完成了各自的心路历程.我更想将那具尸体当成一块路牌,没错,U形弯的路牌.执着,坚韧,戏噱,茫然,每一种或贯穿始终,或半路丛生的情绪都在路牌面前烟消云散.这是自然而然的过程,路牌只是起到了一个节点的作用,路途才是这微妙化学反应的作用时间和催化剂.Gordie的感情在枪击事件之后结束了释放,宿命感让我宁肯相信这是他人生中最认真的一次为了维护友谊和自己的尊严进行的抗争.无论从传统故事安排的脉络还是从四个孩子性格角度讲,这样的抗争有些顺理成章.弱者奋起的桥段,我们都太熟悉不过.但影片所布置的故事空间,就更典型的把这个部分交代的详细清楚.这次旅行,在物理环境上是开放的,而在情感环境上,则完全是属于四个孩子的小气场.一颦一笑,每一个情绪波动都在三双眼睛的关注下显露无遗.所以那些表达的愿望,本性,随同着情感一起被放大,赤裸裸的争先恐后去标榜.这是只属于四个孩子的派对,想要破坏?对不起,Gordie的枪正对着你.而正是这个洒脱的动作,打破了旅行一贯的节奏,宣告了结束.一切的一切,在U形路牌前,转身,离开.
 
第二次看这部片子,是在高中.完整的,不留缺漏的看了一遍.我清楚记得,是在一个女同学家里,几个人先是观赏完Pitt的<Legends of the Fall>,然后我独自看完<stand by me>.对于前面那部,我是提不起精神的,中途数次睡去.女生们倒是因为Pitt的俊朗而唏嘘不已.等到放映第二部片子,大家都兴趣索然,其实应该说前面的专注消耗了大半精力,所以有人散去.而我完全是无意间发现了这部儿时喜欢的电影,遂振奋的全神贯注观赏完毕.我在对细节观察的偏执程度相当的异于常人.我兴趣盎然的记录着一个个有玩味可能的部分.Teddy的发型变化,Gordie的漫画,帮派小青年的刺青,闪火车的技巧,甚至到水蛭.这是种自我调剂的方式.与小学,初中的叛逆不同,高中的我已经收敛了许多,我稍微学会了如何委曲求全,尽管不能隐痕消迹,至少我得换个样儿生存.这片子的出现则再次了触动了我.
 
因为哥哥的去世,而让自己的家庭地位突现得尴尬无比的Gordie,父亲患有精神症状,自己却苦苦支撑一个伟大越战英雄形象的Teddy,智商不大正常的Vern,被所有人都当作是无赖,笃定毫无前途的Chris.四个孩子承担了不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压力.在影片的四个时刻,孩子们都选择了哭泣,无助的尽头,示弱才是唯一的选择.所幸,他们都各自拥有了依靠.这是一个对生存意义本身的挫败过程.我们都曾在不同的时期思考过,什么才是我生于世的缘故,而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寻求认同感和存在感,几乎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影片也无时无刻不在反映着这一点,Teddy的闪火车游戏,Chris作为领袖的几次挺身而出,甚至包括那几个小混混,都试图通过寻找尸体的方式,来达到让社会认可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怀疑和不自信层出不穷,友谊成了互相扶持的唯一动力,这种友谊,也无非可以当作是四个生活中的loser的存在感的包含成分.在片尾,Chris这样问到:"I'm never gonna get out of this town,am I, Gordie?"这句话的出现很有些隐喻的味道.Chris在经历了一番和伙伴患难与共之后,却再次产生了自我认知上的怀疑.首先,他的落寞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是四个孩子的头儿,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却让Gordie拯救了大家.这种不得已的换位,虽然再度巩固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也彻底冲毁了Chris的自信,和那些本就岌岌可危的存在感.再有,对于Gordie的信赖,和笃定他一定成功的信念,象面镜子一样反照出自己的渺小,他害怕自己真的就如同一个无赖那样苟活下去,他想要从这面自己深信不疑的镜子里望到一个事实,一个足够让他塌实的事实.Gordie用平淡的语气,传达了Chris想要的坚定,是的,"You can do anything you want, man."这时,寄存了所有人快乐悲伤的小镇,却化身成为了囚禁灵魂的牢笼,离开,才是唯一的目的,才是必须要做的事.
 
第三次看这部片子,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即将和许多同学挥手作别,煽情的场面是难免的.我是个有两种性格的人,我喜欢把自己快乐的样子给所有人看.这在另一个方面,可以说我掩盖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在常乐村的那个二楼小单间里,我在片尾曲响起的同时,眼睛却开始潮湿.
 
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别傻了,谁会信这种鬼话.当你逐渐习惯了那些往常勾肩搭背的哥们从频繁的电话到三五年都不见得在QQ上回你一句,当你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收到飞黄腾达的同学结婚的请柬.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真的就如同黑色屏幕上那几行绿字一样.多说无益.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情绪所致,我不能将文章写完了.这又是我半途而废的作风.暂且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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